2009年2月28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食品法
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食品法
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以158票赞成、3票反对、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。该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,现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。 食品安全法共10章、104条,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、食品安全标准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、食品生产经营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。 食品安全法还就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保健食品、食品广告等的监管做了规定。此外,食品安全法还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